朱征夫提出建议,修改《国籍法》第九条: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,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,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,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。简单来说,这个提案的出现,就是要解决目前许多海外华人面临的双重国籍问题。 (水城百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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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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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就是默认双国籍,和美国一样。很好,但是被通过的可能性太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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讨厌,谁让你说出来的,民运还没喷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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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你要是在中国犯了事,肯定按中国公民处理。比如妄议中央就得治安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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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北京不能随便翻白眼,否则就是反革命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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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白眼球多的可怎么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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做隆黑眼手术。以后也许翻黑眼和翻白眼都是违宪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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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, 要能通过就好了,我们都没有申请放弃过中国国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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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没申请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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